天津市福建商会
入
会
申
请
书
申 请 人:
企业名称:
天津市福建商会入会申请
天津市福建商会:
本人 ,企业名称 自愿加入天津市福建商会,并担任 职务,严格遵守商会章程和商会纪律,自觉维护商会形象,自愿为商会服务,按时交纳会费,为商会的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申 请 人 :
年 月 日
入会流程:
申请人或单位,提交入会材料(包含入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审核通过
一次性缴纳会费
正式加入并授牌,添加进入商会有关微信群,并可参加商会活动
天津市福建商会入会申请登记表
编号:
申 请 人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贴 照 片 处 | |||
身份证号码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籍 贯 | 企业职务 | ||||||
家庭住址 |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邮箱(QQ或E-mail) | ||||||
企 业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场所面积 | 员工数量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网址 | |||||||
申请人身份 | □法人代表 | □股东 | □主要经营者 | □高层管理 | □自由职业者 | ||
申请会员 级 别 | □常务副会长 □常务理事 □副会长 □理事 □企业会员 □个人会员 | ||||||
入会申请 | 本人已了解《天津市福建商会章程》,自愿加入商会,遵守《章程》,按时缴纳会费。本人对以上的填写内容负责。 申请人签名(单位盖章): | ||||||
商会领导 审批 | 秘书长审批意见: 秘书长签字: | ||||||
会长审批意见: 会长签字: |
秘书处联系电话:24428911 18526081127 地址:天津市福建大厦八楼
天 津 市 福 建 商 会
TIANJIN FUJIAN CHAMBER OF COMMERCE
天津市福建商会会员会费收缴标准与管理办法
会费标准
会费标准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向相关部门备案,方可执行。一般按届收取,一次缴齐。具体标准:
职务 | 金额/单位 | |
常务副会长及以上 | 30万元 | 一届 |
副会长 | 15万元 | |
理事 | 5万元 | |
会员 | 1万元 |
鉴于商会第二届会费尚有余额并转入第三届会费总额管理和延续使用的实际情况,拟对原第二届会员及以上申请入会第三届人员,缴纳会费实行优惠,即为第三届会费标准的50%。
缴纳时间与方式
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会收费标准后,由本会秘书处按照标准负责收缴、催缴会费工作。收缴期为会员代表大会闭会后一个月内。会费一般通过现金、转账方式缴纳,会费款额到账后,由商会秘书处财务人员负责按照规定开具等额天津市财政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备注:
对逾期未缴纳会费的人员,本会秘书处负责给予提醒,并限期缴纳;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会费的,必须提出申请,由理事会审议确定;逾期两个月无理由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将定期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告,其担任的本商会职务按本会章程规定的程序予以免除。
会员因各种原因退出本会,其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市福建商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华明分理处
账 号:02014501040002595
电 话:24428911 185206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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